5天查清,10天到账,船山法院追回2360万元执行款

  
2026-04-17 16:23:56
     

“这笔钱终于回来了!感谢船山法院的执行法官们!”

近日,一起涉及异地财产、案外人干扰、多重法律关系交织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遂宁市船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主动出击与不懈努力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线索初现:一条信息开启“闪电行动” 

邓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邓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赵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经查,二被执行人与案外人范某共同享有对外债权,船山区法院依法予以冻结。

2026年3月20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供一条重要线索:案外人范某正单独就该笔债权向其他法院申请执行。这意味着,这笔可用于清偿被执行人对邓某债务的款项可能将被转移。

情况紧急,船山法院执行局立即与相关执行法院联系,一场跨域执行的攻坚战,就此拉开序幕。

跨域联动:两地法院“握指成拳”

异地执行,信息不对称是最大难点。3月25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船山法院执行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奔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该笔债权情况并协调涉案款项的处理事宜,为款项追回扫清程序障碍。

接着,工作组马不停蹄,赶往四川省某公证处,依法调取李某、赵某、范某三方签订的公证协议等资料。经查阅文件,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关系链条逐渐清晰起来。

刚柔并济:拘罚+调解“组合拳”出击

查清事实只是第一步,让被执行人“动起来”才是关键。

异地调查结束的第二天,船山区法院便传唤被执行人赵某、李某到院接受调查。执行法官面对面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

同时,法院通知申请人邓某到院,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室内,法官一面耐心分析案情,寻找双方利益共同点;一面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已掌握其对外债权的证据链条,逃避不是出路。但被执行人仍态度消极、心存侥幸,船山区法院依法决定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对李某作出罚款决定。

“拘留决定书送达那一刻,赵某的脸色变了。”参与行动的法官回忆道,“他们终于意识到,这次法院是动真格的。”

圆满收官:2360万元案款到账

3月30日,遂宁市拘留所,在执行法官组织下,邓某与李某、赵某再次面对面协商。被执行人一方态度明显转变,没有了之前的推诿和拖延。经过数小时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随后,被执行人陆续向申请人履行本金2360万元。

(张凯泓 文遂)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