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不对味”的鸡精,成了撕开跨省制假黑色产业链的突破口

  
2026-04-10 17:35:0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你们家鸡精我吃了好几年了,这次网上买的,包装看着跟正品一模一样,可吃着完全不对味啊!”接连收到多起老顾客的质疑,雅安市名山区一家调味品企业高度警觉,后核查发现市面上出现了高度仿冒的假冒产品,随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谁也没有想到,正是这一口“不对味”的鸡精,让一条跨省制假售假的黑色产业链,彻底暴露在了司法机关的视野之中……


指认现场

循线深挖

从一包假鸡精到跨省窝点的千里追踪

时间回到2024年7月,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该调味品企业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对涉事产品进行调查,确认该批次产品虽与正品包装高度相似,但参数指标完全不符,确系假冒商品,随即迅速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

“这类有区域口碑的小众品牌,仿冒品的隐蔽性极强,普通消费者单看包装根本辨不出真假,只有熟悉产品口味的老客户,才能尝出那一点细微的差别。”办案民警李文彬说,接到线索后,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围绕涉事网店、物流信息等开展全方位线上摸排,耗时数月逐一固定证据后,最终锁定了20余家涉嫌销售假冒鸡精的网店,而所有线索的源头,都指向了外省的一处隐蔽窝点。

2025年夏季,专案组民警奔赴外省开展实地侦查。当地乡镇民房密集,人员流动复杂,经过连续半个月的艰苦蹲守与多次摸排后,终于摸清了隐藏于民房内的制假窝点及涉案人员活动规律。


堆放纸箱的仓库

经查,该团伙以周某、陈某某二人为核心,自2023年9月起,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民房内私设无任何资质的生产窝点,通过线上渠道定制与正品几乎一模一样的仿冒品牌包装,再低价采购散装普通鸡精原料,雇佣工人在简陋环境里批量灌装、封口、包装假冒产品。假冒的成品通过冒用亲友身份信息注册的网店进行销售,将假冒产品销往全国多地,同时发展李某某等下级分销商进行线下批发,累计销售金额高达83万余元。

待收网时机成熟,雅安警方一举抓获周某、陈某某、李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制假、仓储窝点各1处,查获假冒品牌鸡味调味料、包装材料3万余份及成套制假设备。

精准履职

全链条追责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2025年12月19日,案件移送至名山区检察院,办理过程中,名山检察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协同联动,围绕案件定性、证据固定、全链条打击等核心问题,多次提出工作建议。

“此类案件往往环节多、涉及人员复杂,想要实现全链条打击,就必须在侦查环节把证据做扎实,把上下游犯罪深挖彻底。”名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吴玉梅介绍,办案期间,检察机关针对案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条适用性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同步收集核心证据,并全面调取电商平台后台销售数据,排除无效交易,锁定真实涉案金额与违法所得。

2026年年初,证据全部收集完毕。名山检察根据各嫌疑人在案件中的扮演角色、涉案金额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区分处理:对该案犯罪核心的周某、陈某某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轻微、全额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的李某某等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王某某等人,开展全链条追责工作。

同时,检察机关始终将被害企业权益保障放在首位,积极组织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多次与涉案人员沟通释法,最终督促周某、陈某某、李某某三人共同向被害企业赔偿经济损失34万元,取得了企业的书面谅解,最大限度降低了本土企业的维权成本;针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案人员,检察机关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作行政处罚,构建起“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的闭环管理。

法槌落定

假冒侵权行为终受法律严惩

2026年2月,名山区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后,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周某、陈某某向名山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案件受理后,名山区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案件快审快结。针对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完成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企业书面谅解的实际情况,依法适用刑事案件简易速裁程序,简化审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案件办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以高效司法为企业维权减负提速。

近日,名山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周某、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该案的审结,不仅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食品领域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全链条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司法震慑,更以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为本土品牌企业筑牢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达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