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500户业主起诉至法院要赔偿——邛崃法院一次性批量化解300余件商品房纠纷

  
2026-04-08 14:28:0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项目交付后,业主发现车位与绿地面积均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原规划不符,随后纷纷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赔偿。近日,邛崃市法院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成功化解该市某小区300余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500余户业主的合理赔偿诉求得到满足。

2016年3月,黄某等500余户业主购买了邛崃市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合同约定小区绿化率为30%,容积率不大于5.5,一二期总绿地面积约7960平方米,规划地面停车位254个。然而,项目交付后,业主们发现车位与绿地面积均与原规划不符。经测绘,绿地面积减少约300平方米,地面停车位从254个骤降至12个,停车位由规划的地面停车位主要变为地下停车位,给业主的停车需求造成较大障碍。

业主们认为,某置业公司单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已经构成违约,导致业主的居住条件及生活品质大打折扣,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各业主违约赔偿3万元至5万。

邛崃市法院受理后认为,某置业公司违反买卖合同的明确约定更改规划设计,减少地上车位及公共绿地面积,客观上给业主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带来影响。为妥善化解群体性矛盾,法院秉持“以示范性案例裁判结果为标尺”的理念,联合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联动机制。以黄某为首案的判决为示范,分批次开展系列案件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院从业主群体、开发商等不同角色进行摸底,多次约谈某置业公司负责人,从“头”入手做通思想工作。同时,通过释法明理引导业主代表接受合理赔偿金额。依托示范案例裁判结果和沟通释明工作,邛崃法院于近日通过司法确认、民事调解书等多元解纷方式,使500余户业主获得违约赔偿金各15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是当前房地产行业调整期间,法院依法规制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不诚信履约行为的典型案例。法院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批量办结,既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又督促房地产企业依法经营、信守合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