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特大制售伪劣空烟管案入选四川“3·15”典型案例

  
2026-03-16 09:40:4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在2026年3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权益 提升消费品质”新闻通报会上,省公安机关发布打击食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3·15”典型案例,凉山州“1·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成功入选,这起特大涉烟制假案的侦破,成为全省公安机关严打涉烟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范例 。

据悉,该案件于2025年1月由凉山州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经查,李某某、孔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卷接机等生产原料和设备,设立窝点大肆生产空烟管,并通过多层分销渠道将伪劣产品销往全国多地,其作案时间长达两年,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非法制售链条。

经过缜密侦查和跨省收网,凉山公安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现场查扣卷烟生产机械4台、空烟管6500万支、滤嘴棒30.71万支,以及卷烟纸等原材料1803.3公斤,查明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500余万元。目前,主犯李某某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余涉案人员也均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该案的成功侦破具有重要典型意义,涉烟违法犯罪不仅严重扰乱烟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还会导致假冒卷烟泛滥,让消费者健康与经济权益双重受损,同时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此次凉山公安全链条摧毁该非法制售网络,抓获人员多、查获涉案物品量大,对全国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震慑,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防线 。

恰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凉山公安结合此次典型案例,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四大消费维权提醒:一是坚持从信誉高、服务好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从源头保障商品质量;二是提高辨别能力,不轻信各类虚假广告,坚决不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三是注重留存消费凭证,购买商品时索要销售发票并妥善保存,为维权保留依据;四是积极主动维权,若发现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可立即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此次凉山案例入选四川3·15典型案例,也是四川公安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2024年以来,四川公安聚焦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知识产权等民生重点领域,全链条打击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摧毁多个跨区域犯罪网络,以硬核执法为全省消费者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