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里的悔悟....

  
2026-03-10 10:25:38
     

王术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刚过完春节,自贡市自流井法院执行110中心迎来一位“访客”——申请执行人刘某专程送来锦旗,难掩激动之情“真的太感谢法院了!谢谢你们帮我追回赔偿款……”


六年前,一场交通事故让申请执行人刘某身心受创,法院判决程某赔偿刘某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程某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法官,我看到程某某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一通电话打进了法院“执行110”值班室。失联多年的被执行人终于有了线索,机不可失!执行干警迅速集结,驱车赶往程某所在地。

“赔偿款拖了几年,申请人也等着这笔钱。如果你继续逃避,今天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面对执行干警的严正警告,程某仍心存侥幸,坚称“没钱还账”。然而,在对程某依法进行搜查后,执行干警发现近年来,程某经济往来频繁,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却从未履行分文,亦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收入情况。

“是你的行为导致车祸,让申请人受到了伤害,现在有能力履行又拒不履行,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如果仍然不履行,那就到拘留所里好好反省!”

面对铁证,程某哑口无言,但仍不愿履行。鉴于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恶劣情节,法院依法对程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晚,程某被送进拘留所。


“法官,我想通了……我想还钱,能不能给我个机会?我确实应该承担责任,不该和法律作对。”拘留所里,程某主动通过拘留所联系法官表达悔意,具结悔过并紧急联系家属筹款。

程某家属当场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了刘某。刘某收到执行款,感激不已:“给法院添麻烦了,感谢法官帮我追回了赔偿款!”至此,这起案件执行完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自流井法院执行局局长陈龙表示:锦旗既是对执行干警雷霆出击、连夜奋战的肯定,也是激励鞭策。自流井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加速度”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努力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