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商事调解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我国商事调解迈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新阶段。司法确认是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法定程序,是连接非诉调解与司法保障的关键闭环,直接决定调解成果能否落地、商事纠纷能否实质化解。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世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全国多地商事调解成果固定率偏低、司法确认质效不高,存在“调而不确、确而不快、快而不优”的问题。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应以更高政治站位全面强化基层法院司法确认工作,切实打通多元解纷机制的‘最后一公里’。”李世亮表示。
他建议,提高政治站位,将司法确认纳入基层法院重点履职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司法确认是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定职责与政治责任。把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压实法院主体责任。树立“调解有效、确认兜底”理念,杜绝重诉讼、轻确认、重裁判、轻解纷的倾向。
当前,浙江省率先推行基层法院向社会治理中心、商事调解中心派驻法官专班,现场办理司法确认,实现“调解—签约—确认—履行”全链条闭环,大幅提升确认率与履行率,可为全国提供经验。李世亮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推广浙江经验,全面推行“法官派驻+一站式司法确认”模式。基层法院向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商事调解中心、律协商事调解平台派驻法官或法官助理,专职负责司法确认;实现“当场申请、当场审查、当场裁定”,调解协议达成即可同步完成司法确认,企业“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构建“调解指导—协议审查—司法确认—履约督促—速裁快审”一体化链条。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简化审查标准,提升司法确认效率与便利度。实行形式审查为主、审慎实质审查为辅,对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规范程序达成的商事协议,依法从快确认。统一申请材料清单与文书模板,推行在线申请、电子送达、区块链存证,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建立绿色通道,对涉企、涉金融、涉知识产权等商事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裁定。
健全协同机制,打通“调—确—执”全链条。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协、行业调解组织建立名册互认、数据共享、流程对接机制。明确《商事调解条例》施行后存量调解组织过渡期内的司法确认衔接规则,保障平稳过渡。强化确认后履约跟踪,对不履行的快速启动执行程序,形成“调解有公信力、确认有强制力、履行有约束力”。
完善考核激励,强化工作保障。将司法确认案件数量、确认率、平均办理时长、企业满意度等纳入基层法院及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加强派驻人员、经费、设备保障,推广数字化平台,提升司法确认智能化水平。开展示范创建与典型宣传,提升市场主体对“商事调解+司法确认”的认知度与认可度。强化商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落实《商事调解条例》的刚性要求,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的民生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