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李欣璐 陈博 文/图
面对经济发达城区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审判压力巨大的现状,省政协委员、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家荣在近期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呼吁创新编制管理思路,探索建立“以案定编”的动态调整机制,以从根本上纾解“案多人少”这一制约司法效能提升的结构性矛盾。

案件激增与编制静态管理矛盾凸显
提案指出,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在经济发达城区尤为凸显。这导致了法官办案压力与日俱增,“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突出问题。
具体表现为:一是案件数量激增与编制增长严重失衡。以成都市城区法院为例,天府新区法院2025年共受理案件60130件,法官人均办理案件数量1019.15件;高新区法院2025年共受理案件56966件,法官人均办理案件数量831件;锦江区法院2025年共受理案件52623件,法官人均办理案件785件。法官们办案压力巨大。二是编制静态管理与司法需求动态变化脱节。现有以行政区划、人口基数为主的编制核定模式,未能充分反映不同区域司法工作负荷的真实差异,导致编制资源配置与案件压力分布不匹配。三是矛盾衍生多重负面效应。案多人少直接冲击审判质效,可能导致案件办理精细化程度受影响,加剧法官职业倦怠和人才流失风险。
“以案定编”兼具政策、实践与现实三重依据
张家荣认为,探索“以案定编”改革具备依据与可行性。政策依据方面,《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作出了部署,机构编制管理也倡导“动态调整、增减平衡”的优化原则。实践依据方面,全国法院已建立起全面、精准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客观评估法院工作负荷提供了数据基础,使“以案定编”具备了技术条件。现实必要性方面,为负荷重的法院适度“扩容”,是提升案件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建议建立省级法院编制调剂与评估新机制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案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思路与建议:
首先,是构建资源统筹的基础平台。建议在省级层面率先建立一个覆盖全省各级法院的“编制动态调剂池”。该调剂池将作为编制资源灵活调配的“蓄水池”与“周转站”,为后续的动态调整提供资源储备和流转支撑。
在此基础上,需确立科学公正的调整依据。提案指出,必须改变以往单纯以人口基数核定编制的传统模式,转而构建一个多因素、权重化的综合评估模型。这一模型将整合案件数量、类型、复杂度、人均工作量、审判质效指标等多种数据,形成能够客观、量化反映不同法院真实工作负荷与需求的评估体系,以此作为编制动态调整最核心、最科学的依据。
进而,依托上述平台与依据,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 提案建议实施“定期评估+弹性调整”机制。具体而言,可设定以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牵头,高级人民法院提供专业审判数据支持,共同对辖区内各级法院的编制需求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后,将根据结果启动调整程序:对于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经评估确认负荷过重的经济发达城区法院,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从“调剂池”中调入编制或进行跨区域调配;反之,对于编制出现富余、案件量显著下降的法院,则可按程序核减部分编制,并将其收回至“调剂池”中以备他用。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履行论证、报批程序,确保编制调整的规范性、透明性与纪律性。
张家荣在提案总结中强调,破解经济发达城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建议在坚持党管编制、严肃编制纪律的前提下,勇于创新管理机制,通过建立“以案定编”的动态调整模式,推动有限的司法编制资源向案件压力大、工作任务重的区域和环节流动,从而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