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李欣璐 陈博 文/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可及性。”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保障,一头关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其行业规范程度与服务质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当前,保险行业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的销售误导、理赔不畅、违规经营等问题广受社会关注,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消解群众对金融市场的信任,更与保障民生福祉、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发展要求相悖,亟需从民生保障的高度强化监管治理,以严监管筑牢行业诚信根基,让保险真正成为群众抵御风险的“安全网”、守护民生的“定心丸”。
对此,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少杰建议: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管举措,靶向破解行业突出痛点,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管销售乱象,规范经营行为。针对虚假宣传、夸大保障范围、隐瞒免责条款、“默认勾选”搭售等高频投诉问题,深化保险销售全流程管控,严格落实销售行为可回溯要求,加强对线上线下宣传内容的合规审核,建立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与问责机制,对误导消费、强制搭售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遏制违规营销。同时持续整治“报行不一”乱象,强化保费费率、佣金结算等环节的合规监管,杜绝无依据浮动保费、违规返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以规范经营守护群众消费权益。
二是优化理赔服务,提升保障实效。针对理赔时效不足、标准模糊、沟通不畅等问题,推动保险公司细化各类险种理赔标准,简化理赔流程,推广“直付式”理赔服务模式;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理赔审核效率,明确理赔各环节时限要求,建立理赔纠纷快速响应与调解机制。同时加强对“睡眠保单”的常态化清理,通过多渠道精准提醒,保障消费者知晓并依法享有保单权益,防范保障“空窗”风险,让保险保障真正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全链条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核查保险机构及中介资质,严厉打击无资质机构假借保险名义开展“车辆统筹服务”等违规经营活动,全面排查清理非法保险业务。加强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与数据报送监管,杜绝数据错报、漏报、瞒报及关联交易违规等问题,通过穿透式监管筑牢风险防线。对违法违规机构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责,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强化评级结果运用,形成“严监管、重惩戒”的高压态势,从根源上防范行业风险侵害群众权益。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强化权益保障。健全保险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制,优化12378维权热线服务效能,推动投诉处理流程公开透明,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加强消费者教育引导,通过多渠道普及保险知识、解读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明晰权益边界、规避消费陷阱,同时鼓励社会监督,构建监管、机构、消费者多方协同的权益保护格局,推动保险业回归风险保障本源,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护航民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