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丨别把“限高”当儿戏

  
2026-01-28 14:18:28
     

特约评论员 周葱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生活中总有一些“聪明人”,想方设法绕过法律法规,干一些自私自利的事,丝毫不觉得正在践踏司法权威。

近期多地法院通报的违反限制消费令乘机典型案例,揭开了“限高令”在执行落地中的薄弱面纱。被执行人或倚仗中介、通过境外系统以护照规避核验,或借用亲友证件暗渡陈仓。这种行径,不仅侵害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更让“限高令”的惩戒效能大打折扣。

不就坐个飞机、高铁,有那么严重吗?答案是肯定的。作为民事强制执行的重要举措,“限高令”的核心要义,在于以非必要高消费的约束为杠杆,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捍卫司法公信力。若对此类规避行为姑息纵容、惩戒不力,法律文书便会沦为束之高阁的空文,公平正义的法治底线亦形同虚设。

“限高令”屡遭突破,表象是被执行人侥幸心理作祟、漠视法律尊严,深层则源于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的疏漏与短板。尽管最高法与民航、铁路等部门早有信息共享的共识,亦搭建了相应机制,但实践中“身份证被锁、护照通行无阻”的乱象仍屡见不鲜。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新办、补办护照更换编号,便能轻易绕开监管核验;中介灰色产业链的滋生蔓延,更将监管衔接的漏洞暴露无遗。追本溯源,症结在于信息壁垒未彻底破除,各部门监管数据各自为阵、缺乏高效联动,难以形成全链条闭环管控,最终让“限高令”陷入“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执行困境。

要筑牢“限高令”的执行防线,需多措并举,补齐制度短板。一方面要强化惩戒震慑,对恶意规避“限高令”者,依法从重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如南通法院对多次违规高消费且挑衅债权人的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树立了鲜明的司法导向。同时需厘清中介、平台、亲友等第三方的协助违法责任,从严追责问责,彻底斩断规避行为的灰色链条。另一方面要打通信息梗阻,以技术赋能推动法院、公安、民航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深度融合,实现居民身份证与护照等证件信息全量关联、动态核验,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唯有以严查重处压实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以数字协同完善监管体系,方能让“限高令”真正执行到位,守住司法权威的底线,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生态。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