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12月26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加大职工婚假规定执行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职工婚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婚假制度、不支付婚假期间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保障职工婚假权益,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对提升职工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保障职工婚假权益的重要性,将落实婚假规定作为保障职工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婚育政策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抓到位。
通知明确,要落实婚假标准,严格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享有规定的婚假天数。要保障带薪休假。职工在依法享受的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职工婚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休假流程方面,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婚假申请与审批制度。职工提出婚假申请、提供必要的结婚证明等材料后,用人单位应予以保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批准。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灵活方式,方便职工安排婚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落实婚假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婚假制度、不支付婚假期间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同时,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渠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涉及婚假权益的举报投诉和劳动争议案件;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强职工婚假规定宣传解读,倡导用人单位树立人本理念,形成尊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12月25日,四川法治报报道《四川延长婚假新规出台近一个月,有员工反映:20天婚假太难请了》发布后,引发全网热议和广泛共鸣。此次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后,四川法治报也将持续追踪报道全省婚假权益保障工作推进情况,及时传递政策声音,曝光违规行为,推动相关规定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