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11月28日,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中,详细解答有关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规定适用问题。
关于婚假规定适用问题
问题1 已休或正在休婚假能补假期吗?
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已休或正在休婚假的,按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补足,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补假手续。
问题2 婚假能分段休吗?
婚假原则上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婚假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经职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分段休。
问题3 再婚能休婚假吗?
再婚职工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婚假假期。
关于生育假规定适用问题
问题1 正在休或已休完生育假的能补假期吗?
2025年11月28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生育假假期。2025年11月28日正在休生育假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生育假假期,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延长假期手续。2025年11月28日之前已经休完生育假的,不再补假。
问题2 生育假能分开休吗?
生育假应当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休。
关于护理假规定适用问题
问题1 正在休或已休完护理假的能补假期吗?
2025年11月28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护理假假期。2025年11月28日正在休护理假的,适用现行《条例》规定的护理假假期,休假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完善延长假期手续。2025年11月28日之前已经休完护理假的,原则上不再补假。
问题2 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能叠加护理假吗?
护理假应当在女方生育假期间休,原则上一次性休完。生育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叠加计算护理假。
关于育儿假规定适用问题
问题1 育有不同年龄段孩子,育儿假怎么休?
育儿假按子女周岁计算,分别在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可分别休十天育儿假。每周岁内的育儿假不能结转到下一周岁休。
问题2 育有多子女的,一年内可叠加休假吗?
有两个及以上三周岁以下子女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以子女数量叠加计算育儿假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