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国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提供四川样本 部分人大代表谈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2025-11-25 17:21:5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家庭教育促进等议题进行讨论交流,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代表工作、促进代表履职尽责提出工作要求。

与会代表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在家庭教育领域明确家长的主体责任、政府的主导责任、学校的协同责任、社会的参与责任,让家庭教育从家庭私事上升为社会公事,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条例草案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和明晰合理的法律责任,系统回应了当前我省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体现了对困难家庭的法治关怀,做到了既有高度又有温度;通过构建“家校社”协同的家庭教育多元知识体系,依托传承川蜀家风文化,实现“法治+文化”双重引领;通过推动企业落实弹性育儿支持、社区完善托管服务,推动家庭教育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展,为四川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根基,为全国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提供四川样本。

会议指出,邀请部分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既是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安排,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代表的具体举措。围绕做好代表工作,会议就把牢履职正确方向、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履职实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维护代表良好形象五个方面提出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履职正确方向;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履职实效;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厚植履职为民情怀;要珍惜荣誉严格自律,维护代表良好形象。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旭,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房方,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王天福,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郭志强,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徐洪等参加会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现场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解答。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