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李霜霜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评选结果揭晓,四川检察机关4个案件获评“优秀起诉书”,1个案件获评“优秀起诉书”提名。
据悉,今年5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厅牵头,普通犯罪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经济犯罪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共同参与,部署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案件检察部门及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部署,共择优推荐630份起诉书参与评选。经过初评、复评、审定三个主要环节,评定出“优秀起诉书”100篇,“优秀起诉书提名”20篇。
白某某、徐某寻衅滋事案
承办单位: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李某某、涂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
承办单位: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刘某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案
承办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刘某、祝某等6人串通投标案
承办单位: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检察院
丁某、王某某等7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承办单位: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