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今天是重阳节,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四川一例入选。四川瑞康之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组织老年消费者免费体验产品并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万元。
免费体验暗藏虚假宣传套路
经查,当事人通过组织老年消费者免费体验产品并观看“蜂胶苦瓜银杏叶软胶囊”宣传视频,视频中宣称该产品具有“治疗糖尿病、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多种疾病治疗功效。然而,该产品实际仅为保健食品,不具备任何疾病治疗效果。
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据了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综合考虑案件情节,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警惕“免费体验”背后的营销陷阱
本案揭开了保健品市场常见的“免费体验——制造焦虑——虚假宣传——高价销售”违法链条。部分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关注,通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编造虚假疗效,诱导消费者误以为保健食品能替代药品,进而购买“高价低质”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惕“免费体验”“专家讲座”等营销手段,切勿轻信夸大宣传;如遇虚假宣传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