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打击“偷拍”,绝不姑息

  
2025-10-22 16:53:02
     


特约评论员 林小明

经常看刑侦剧的可能都知道,大多案件往往是熟人作案。现实,似乎也在印证这个规律:10月14日,成都有女生就发现被合租的27岁男室友赵某给偷拍了,而这男室友并非与其没有交集的陌生人,反倒称得上是嘘寒问暖的“好朋友”。

防偷拍这下从“防火防盗防隔壁”,演进到“防火防盗防室友”,或者“防火防盗防闺蜜”,毕竟按受害人的说法——“他很照顾我,生病也帮我忙,我当他是好朋友”,妥妥的“男闺蜜”一枚。

当然,该男子已经因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相应处罚: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他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而被偷拍的女生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主张对方赔偿损失。不过,在继续关注法律后果的同时,笔者还想给该女生点个赞,也给其他男性提个醒。

对于女性来说,当发现遭遇偷拍等侵犯行为时,应当有勇有谋地应对,就像这位当事女生那样,勇敢机智地对偷拍等行为说“不”。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如今社会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只有理智地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利益,才是身体力行地普法教育,避免后来者遭遇类似的不测之灾。

从受害人与偷拍者的关系来看,双方认识三年有余,共租三月有余,从“好朋友”成为室友也算关系相当不错,但女生发现被偷拍后迅速采取行动:打包回家,发视频举报……其教科书般的行为既维护了自身权益,也确保了自身安全,更可能挽救了那位正滑向深渊的偷拍男子——因为往往碍于情面或者脸面的“放他一马”,其实后患无穷,加害人或将因此而更加肆无忌惮,进而会不会做出更严重的犯罪行为?亦未可知。

“孝看心不看迹,淫看迹不看心”,比如这次事件中的偷拍者,生活中的亲朋好友可能事前不会想到他竟有如此举动。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面对女室友,他与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不仅心动了还行动了,手段还堪称下作。

罗翔曾言:“你内心对自由的欲望或许正在奴役你。”何解?从硬币的两面来看,倘若你渴望人身自由,那么就需要约束欲望的自由,避免因类似偷拍行为而身陷囹圄;倘若你放纵欲望的自由,被欲望奴役驱使去偷拍或偷盗,那么就一定得直面法律的惩处。无论如何,不管有无贼心或贼胆,在“偷拍”这个公害领域,绝对不能怀有“放他一马”的妇人之仁,这应成为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