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9月29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获悉,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化用人单位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检查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本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将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规章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度接受过省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的用人单位,只报送参加等级评价的书面申请,不再报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未接受过检查的其他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相关单位),需同时报送书面申请和书面材料及佐证资料。书面申请和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具体报送途径及相关要求,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