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好久没吃西贝了,今天下飞机跟同事吃了一顿,发现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实在是太恶心了。希望国家尽早推动立法,强制饭馆注明是否用了预制菜。”9月10日,罗永浩发文吐槽著名连锁餐饮品牌西贝莜面村,随后上述事件被推上热搜。
9月11日,西贝餐饮创始人、CEO贾国龙通过媒体正式回应称“目前西贝门店的所有菜品都不是预制菜”,并宣布自9月12日起,全国370多家门店将向消费者开放后厨,允许参观菜品制作过程。
为了保证后厨的正常运行,14日中午,西贝已发布通知,全国门店暂停后厨参观。目前,顾客、媒体记者暂时无法进入门店后厨参观、拍摄和直播。
正在营业的西贝成都门店
9月15日,西贝XIBEI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西贝表示,深刻意识到生产工艺与顾客的期望有较大差异,没有满足广大顾客的需求与期待。10月1日前,全国西贝门店将完成相关整改调整。调整涉及西贝所有使用大豆油烹调的菜品,调整为使用非转基因大豆油;儿童餐吃光光牛肉焖饭牛肉酱,调整为门店现炒;儿童餐牛肉饼,调整为门店现做牛肉饼等9项。
什么是预制菜?“预制菜”有无专业权威的国家标准?餐馆若用预制菜做菜,是否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西贝可能会以什么名义来起诉罗永浩?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四川知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安石、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瑶告诉你答案。
记者走访:西贝已暂停后厨开放
9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西贝(成都万象城店)探访发现,餐厅里坐满了消费者,门口也在排队,此外餐厅还开放了后厨参观、食品配料详细清单等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店里已经上线了“罗永浩菜单”,一共13道菜,顾客可在套餐中增加或删减菜品。
“看到了后厨的做菜过程,也比较安心,但如果是预制菜也应该跟我们说一声,我们也可以接受的。”现场,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说道。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后厨的正常运行,14日中午,西贝已发布通知,全国门店暂停后厨参观。目前,顾客、媒体记者暂时无法进入门店后厨参观、拍摄和直播。
9月15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西贝(成都万象城店)探访发现,正值工作日的午餐时间,餐厅的就餐人数比周末少了许多。记者看到,在烤制区域的烤箱旁,放着一盒调制品鸡翅,店长称肉品解冻后,会由厨师现场涂刷酱料烤制。
正在加工烤鸭的厨师说,“我们不是预制菜。预制菜是工厂做出成品送到门店加热即食,我们所有肉类都是现炖,莜面现场制作,中央厨房提供的只是预处理原料和酱料。”
西贝相关负责人称,在营业期间,为保障后厨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门店的正常经营,西贝邀请媒体朋友,通过西贝明厨亮灶继续参观、监督西贝。
西贝厨师正在切烤鸭
9月11日晚,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公开回应称,西贝门店100%没有预制菜,并表示将起诉罗永浩。贾国龙表示,罗永浩作为一位具有影响力的人物,把话说得很极端,“对我们的商誉影响很大,并损害我们的品牌形象。”对此,罗永浩回应称,已准备好应对诉讼,并相信此事会对预制菜领域的消费者知情权,甚至相关立法产生影响。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可能会以名誉权侵权起诉。”梅安石说道,《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认定名誉权侵权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客观,是否包含侮辱性内容,以及是否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西贝确实没有使用预制菜,罗永浩作为消费者,其言论可能需要负责。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权利,但应基于事实进行公正评价。罗永浩作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其言论更容易传播并对商家声誉产生影响。如果罗永浩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言论有事实依据,或者其言论属于正常的消费者批评范畴,那么他可能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罗永浩对西贝的主观评价‘还那么贵,实在是太恶心了’,是否构成侵权?如果罗永浩是实际消费后基于事实作出的合理评价,而不是为了故意贬损西贝名誉,难以认定其言论构成侮辱。”代瑶补充道。
西贝厨师正在分装烤鸭所需面皮
行业现状:中央厨房配送的净菜、半成品不纳入预制菜范畴
近年来,预制菜相关话题频频冲上热搜。中国烹饪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餐饮业预制菜使用率达74%,但人均消费150元以上的餐厅公开使用率不足30%。这种"只做不说"的现象背后,是消费者对预制菜根深蒂固的偏见。上海消保委2023年的盲测报告显示,68%消费者无法分辨现炒菜与复热预制菜,但得知真相后满意度骤降42%。
《预制菜行业发展报告》预计未来3-5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有望以20%左右的高增长率逐年上升,在2026年达10720亿元;餐饮企业使用预制菜后,整体成本占比可下降8%。
此次争议的焦点集中于:餐饮企业“中央工厂+门店现制”的混合模式,是否恰巧模糊“中央厨房”与“预制菜”的边界?对于“现做”与“复热”,消费者是否能够充分知情?
根据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通知》,预制菜需经工业化预加工且需加热/熟制后食用,中央厨房配送的净菜、半成品不纳入预制菜范畴,但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关于这点,贾国龙曾提到,“黄馍馍,这个是我们中央厨房做熟了,送到门店来。但是按照国家标准,主食类、面点类的东西允许在工厂做,不属于预制菜。”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定义与监管要求,并提出使用预制菜须明示。
对此,代瑶分析道,上述《通知》明确提出使用预制菜须明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若相关餐饮店使用预制菜,应当提前告知或向消费者明示,否则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