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竺娟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实习生 孙琳洋 受访单位供图
7月22日上午9时,社区矫正对象姚某和朋友在兴文县五星镇踏水桥一组的河边钓鱼,忽然瞥见一名少年骑着电瓶车正试图穿过湿滑的桥面。“危险!别过来!”姚某大声呼喊道。
由于持续降雨,河水翻涌着泥沙,湍急地冲击着河岸,桥面积水已没过脚踝。然而,姚某的呼喊却被哗哗的水流声吞没。话音未落,电瓶车猛地打滑,连人带车坠入汹涌的河水中,孩子在浊流中挣扎着下沉。
千钧一发之际,姚某来不及多想,一把扯掉外衣就纵身跃入洪流。河水深且急,孩子在水里慌乱扑腾,几次差点挣脱他的手。他死死攥住孩子的衣领,拼尽全力往岸边托举,嘴里反复喊着:“别怕!抓住我!”最终在朋友的协助下,姚某将孩子抱上岸。看着被及时送往医院的孩子平安无事,筋疲力尽的姚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段惊心动魄的救援被路过群众拍下,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网友纷纷为这两位救人者点赞。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位挺身而出的救人者姚某是兴文县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2023年12月,姚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从2024年1月起接受社区矫正。
从曾经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者,到如今挺身而出的救人者,这场蜕变并非偶然。五星司法所工作人员回忆,姚某刚入矫时,“总是低着头,说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当时,姚某对工作人员说:“总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针对他的状态,司法所量身定制了“三新”教育方案:每月的集中学习中,特意针对他的犯罪成因进行教育,让他一点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组织他参与村(社区)公益活动,他发现了自己的价值,眼里第一次有了光;每月一次的“人生规划课”上,工作人员和他一起算“时间账”——缓刑三年里,他可以考个电工证,凭手艺挣钱,还能陪着三个孩子学习成长。
点滴浸润带来思想蜕变。“有次他来电说,听了防溺水宣传后心里揪得慌,”司法所所长明白,姚某的思想开始产生了新的变化。“他告诉我,‘以前做错事,现在就想做点能帮人的事’。”尤其当司法所在他遇到生活困难时及时提供帮助,他的思想进一步受到触动。而转变的印记,藏在他参加公益活动磨破的手套里,藏在他按时报到递交的学习笔记中,更藏在他说起孩子时眼里的温柔里。
“谁遇到都会这么做。”救人当天下午,孩子家长送来印着“见义勇为救落水儿童”的锦旗时,姚某红着脸连连摆手。这句朴实的推辞背后,是一场在湍急河流中完成的生死救援,更记录着一名曾误入歧途者在社区矫正下的深刻蜕变。此刻,在五星司法所内,标有姚某姓名的档案袋里,更新了一页——“姚某,在矫正期间见义勇为,表现突出,建议予以表扬……”
这场从“违法者”到“救人者”的转身,不仅是一个人的重生,更映照着兴文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温度与力度。在这里,“三新”教育绝非墙上的口号,精细化管理亦非锁柜的制度条文,而是化作一次次促膝长谈、一件件实事小事,让曾经偏离轨道的人,重新找到人生的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