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教育

  
2025-07-25 15:54:0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陈博 实习生 赵语含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扎实开展“三新”教育,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主题宣传暨二中队集中教育。泸州市纳溪区社区矫正执法二中队辖区白节、丰乐、龙车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活动伊始,龙车司法所工作人员逐条领学社区矫正法,开展行为规范和监管规定教育。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度解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准则。

为增强教育的直观性与警示性,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因对监管规定认识不足,擅自离开规定区域,受到相应处罚。工作人员指出:“每一项监督管理规定都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保护与引导,只有明确权利义务,严守法律底线,才能顺利完成矫正”。

随后,丰乐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围绕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规范外出请假流程、严守信息化监管红线三大核心内容进行强调,“信息化监管体系是贯穿社区矫正全流程的‘电子眼’,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不仅是法律赋予的刚性要求,更是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守护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

结合日常监管中的典型案例,工作人员抽丝剥茧分析违规行为背后的思想根源与现实后果。以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为例: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再次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被撤销缓刑。工作人员言辞恳切地警示:“重蹈违法犯罪覆辙,不仅会亲手掐断新生之路,更会让家人承受情感创伤、给社会治理带来不稳定因素。唯有以纪律为尺、以法律为镜,才能走出阴霾、重获新生”。

宣传教育中,白节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破题,开展“三新”教育之爱党爱国教育。通过学习方志敏狱中写下《可爱的中国》、赵一曼以家书明志等革命先烈事迹,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切感悟到,今日的和平岁月是无数共产党人以血肉之躯铸就的精神丰碑。结合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航天事业突破苍穹等新时代发展成就,深刻剖析中国共产党作为民族复兴主心骨的核心作用。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将以改过自新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发展添砖加瓦。

活动最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总结,并以“社区矫正对象的心路救赎”为主题,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专题活动,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上台分享矫正感悟,写下学习心得。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上台,讲述初入社区矫正时的迷茫与抵触、在经过教育后重塑信心、在公益活动中找到人生价值、克服就业困难重获社会认可等心路历程。其中,邓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从2020年8月起在泸州市纳溪区接受社区矫正。这段近5年的矫正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与社会的关爱,在现场引发强烈共鸣,更加坚定了大家改过自新、积极融入社会的信心。

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同时,通过创新构建多元教育矩阵、沉浸式普法课堂、典型案例剖析等立体化形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法治浸润中强化规则意识。下一步,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深化教育矫正模式创新,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完成社会融入,开启人生新篇章。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