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四租”的疯狂骗局

  
2025-07-23 14:27:49
     

林昇 蔡永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2024年7月,郑某某手持一纸40年租约合同,急匆匆到温江区公安分局报案:“我交了18.5万租房,房东余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房。”警方调查发现,一处农村老宅竟同时被租给4人,涉诈骗金额近40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钱全被余某某砸进了彩票。2024年11月,这起离奇的“一房多租”诈骗案被温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揭开了一个赌徒的疯狂骗局。

从彩民到骗子:拆迁谎言下的沉沦之路

余某某本是温江区某镇的普通村民,家中祖宅由他和母亲、前妻共同共有。2022 年,他迷上足彩,短短时间就输光了所有积蓄。眼看囊中羞涩,余某某把主意打到了家里的祖宅上。

起初,余某某确实想通过合法途径出租房屋,2023年初与赵某某签订租赁合同后,因邻居阻挠施工引发纠纷被起诉到法院,无力退还租金的余某某动起了以祖宅“致富”的歪脑筋。2023年3月,余某某通过网络结识房产中介闫某某,虚构“房屋即将拆迁,可分得安置房”的谎言,甚至伪造加盖政府公章的《农村居民建房申请表》,模仿领导签名。

“看到红头文件,谁能不信?”闫某某先后向余某某转账9万余元。当闫某某不再转账时,余某某又谎称 “拆迁取消”,怂恿对方介绍新客户 “抵债”。这场以“拆迁”为诱饵的骗局,成了他疯狂敛财的开端。

“一房四吃”的疯狂:伪造证件下的“精准收割”

尝到甜头的余某某彻底走上诈骗之路。2023年底,余某某通过闫某某结识郑某某后,私下以“绕过中介更便宜”为由,诱骗对方签订40年租约。为取得信任,余某某出示伪造的“独有房产证”,声称已“搞定”其他共有人,骗走18.5万元。

令人咋舌的是,在已收取郑某某钱款的情况下,余某某又用同样话术骗取李某某13.9万元,且签订协议时间前后仅相差6天。为应付催要,两人补签了一份6万元的租赁合同,企图掩盖诈骗事实。2024年6月,骗红眼的余某某竟将同一宅基地“出售”给郭某某的公司,再骗5.3万元。

余某某的骗局靠“时间差”和“信息差”持续一年多,甚至利用不知情的母亲“验明正身”,带被害人见面以增强可信度。直到因余某某找各种理由拖延交房,郑某某上门收房时撞见李某某的车辆停在院内,这场荒唐骗局才被戳穿。

公诉人铁证破局:揭开“诈骗升级”的把戏

庭审中,余某某辩称部分款项应算“租金”,企图减轻罪责。公诉人当庭出示关键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持续虚构“办证”“打点关系”等理由索财;收款流水证明钱款到账后立即被用于赌博;伪造的建房申请表与政府文件对比,曝光其私刻公章、模仿签名的细节。

“最初骗取闫某某钱财败露后,诈骗郑某某的钱财所得确实还了闫某某大部分,但后续对李某某、郭某某的诈骗行为纯粹是为赌博敛财!”检察官当庭揭露余某某从被动还债到主动行骗、从单一对象到多方诈骗、从部分虚构到全盘造假的“诈骗升级”把戏。

“若真打算履约,为何收款后既不交房也不退款?所谓‘租金’不过是继续诈骗的幌子!”检察官的质证直指要害。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认定余某某诈骗4人共计38.87万元,2025年6月13日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全部赃款。

检察官提醒:

农村房产交易,这些“坑”要避开

这起案件暴露出赌徒心态下的双重危害,既让自己身陷囹圄,也让多名受害者蒙受损失。结合案件特点,检察官特别提醒: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严禁私下买卖,相关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对 “拆迁安置”“超长租期”(如几十年租约)“低价转让” 等诱惑要保持警惕,切勿因贪小便宜吃大亏;

交易前务必核实房产权属,确认是否存在共有人,避免“一房多卖”“一房多租”陷阱;

涉及大额款项时,尽量通过正规渠道、签订规范合同,留存交易证据,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余某某的结局警示世人:赌博是打开罪恶之门的钥匙,从掏空积蓄到诈骗敛财,每一步都是在自我毁灭。而对普通人来说,守住“不信馅饼、核实权属、依法交易”的底线,才能让骗子无机可乘。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