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渝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近日,在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攀枝花仁和公安民警们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执法行动,成功查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7.8万元的涉烟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烟草市场的秩序。
7月4日晚,华灯初上,城市道路上车水马龙,正值交通晚高峰。仁和派出所的民辅警们在中坝卡点紧张有序地开展查缉工作,他们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细致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
一辆面包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民辅警们像往常一样上前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就在驾驶员摇下车窗的瞬间,民辅警敏锐地察觉到其神色紧张,眼神闪躲,回答问题时也含糊其辞,对所载货物品类更是遮遮掩掩,不愿正面回应。多年的执法经验让民辅警们立刻警觉起来,怀疑这辆车存在问题。
民辅警们当机立断,迅速将嫌疑人控制,并引导车辆靠边停放,以便进一步检查。随后,他们打开了车上的一箱货物,眼前的景象证实了他们的猜测——箱子里装满了香烟。情况紧急,民辅警们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立即联系了烟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烟草部门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与民辅警们一同对车辆上的货物展开全面清查。经过仔细清点,最终在面包车的后备箱及后排座位处,共查获各类品牌香烟1326条。初步估算,这批香烟的涉案金额高达37.8万余元。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非法运输香烟,在场人员无不感到震惊。
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交烟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此,警方郑重提示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未取得经营资格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