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年轻女性和领导亲戚与他人“网恋”,诈骗430万元获刑十年

  
2025-07-11 11:55:5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用经过美颜后的视频和预先设计好的虚假“人设”骗取受害人信任,与其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以遭遇变故、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根据其财力情况不断变换理由提出转账要求……近年来,类似诈骗愈来愈多。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审结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被告人韩某因冒充年轻女性及领导亲戚身份与他人“谈恋爱”,先后诈骗424万余元,被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0年初,韩某通过抖音平台与被害人刘某相识。韩某对刘某谎称,自己名叫“贝贝”,年仅20多岁(实际上韩某出生于1977年7月),是某韩姓领导的亲戚。网上交流中,韩某通过美颜软件将自己伪装成20岁出头的年轻女性与刘某视频聊天,并开始了一段网络恋情。在取得对方信任后,韩某多次以出车祸、生病、日常开销等虚假理由向刘某“借钱”。截至案发,刘某通过微信向韩某转账共计430余万元。韩某除将诈骗所得部分用于日常消费、购买奢侈品外,其余部分均提现至银行卡。

2024年7月22日,韩某被公安机关挡获到案。案发后,韩某向被害人刘某退还303万余元现金及黄金饰品、名牌包等财物。

庭审中,韩某对公诉机关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她辩称自己在案发前曾退还被害人部分款项近6万元,且诈骗所得部分用于疾病治疗,自身也患有抑郁症,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退赔大部分赃款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信陌生人身份和言辞,尤其在涉及金钱往来时应提高警惕,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