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年骑车闯祸 8万赔偿僵局如何破?法官调解当庭履行4万元

  
2025-06-24 12:20:37
     

朱春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6月24日,记者从岳池县法院获悉,岳池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原本僵持不下的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11月11日,未成年人杨某虎(已年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时,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经岳池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虎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王某某将杨某虎及其法定监护人杨某龙、黄某诉至岳池县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杨某虎、杨某龙、黄某共同赔偿王某某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团队迅速采取行动,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房产。

为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一方面,承办法官启动房产处置程序,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另一方面,传唤三名被执行人到法院,耐心释法明理,详细阐明履行生效判决的重要性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面对法官的严肃告知,被执行人倾诉了家庭实际困难,恳请法官协调申请人放弃部分债权。

达成和解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年事已高、文化程度有限,法官特意邀请王某某的女儿一同参与调解。

通过深入沟通,王某某女儿表达了家人对被执行人的不满情绪,并提出和解条件:被执行人需当面道歉,并一次性履行部分赔偿款,其余债权可作放弃。


见此情形,法官趁热打铁,在轮番工作下,被执行人黄某代表全家向王某某诚恳致歉。

这一举动有效化解了申请执行人心中的积怨,双方达成和解,王某某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4万元。

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这起历时数月的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此次执行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岳池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