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卢鹏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夕又
6月20日,据资阳市司法局通报,资阳仲裁委员会对本市一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了仲裁确认,成为全省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仲裁确认案件。
今年4月,一起跨区域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调解,于6月12日达成行政调解协议。为进一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资阳市司法局联动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资阳市知识产权仲裁服务中心作用,指引当事人就上述行政调解协议向资阳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资阳仲裁委审查受理后,秉持“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原则,经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放弃举证期、被申请人放弃答辩期,迅速组织专业仲裁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严格审查后,仅用2个工作日即出具了《仲裁调解书》,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进一步到仲裁委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行政调解+仲裁确认”模式,打破了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局限,将行政调解的灵活性与仲裁确认的权威性相结合,促成了行政机关与仲裁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了一种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新机制,既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高效、专业、低成本优势,又给调解协议的履行增加了一道“保险”。通过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机制衔接,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年以来,资阳仲裁委已办理知识产权类仲裁案件15件,涉案标的额1500余万元,推动争议纠纷高效妥善解决,切实保障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