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某宝第三方客服于某,表面是处理客诉的“解语花”,背地却化身电子货币“收割机”,狂薅26万京东E卡。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于某被判处刑罚,为“电子搬运术”付出了代价。
2023年7月至10月,被告人于某利用其担任淘宝第三方客服公司售后服务的工作便利及权限,违规查看买卖双方聊天记录中的京东E卡账户和密码。后通过绑定个人京东账户,用闲鱼平台帮助他人代购商品及在闲卡宝平台销售提现的方式销赃。经查,被告人于某盗窃京东E卡26万余元。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从事淘宝第三方客服的便利,违规查看买卖双方聊天记录后盗取订单卡号和密码,秘密窃取公私财物2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缴主要赃款并赔偿部分损失、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电子货币不是‘无主之地’!”本案承办法官分析,被告人利用客服权限突破平台防线,暴露了数字经济时代财产安全的三重隐患:一是预付式电子货币仍沿用传统账密模式,技术防护网亟待升级;二是外包服务监管链条断裂,权限滥用风险暗流涌动;三是跨平台销赃形成犯罪闭环,追赃挽损难度倍增。
法官提醒
电商平台当以案为鉴,为电子货币筑牢“安全堤坝”,既要堵住技术漏洞、强化数据加密,更要织密外包监管的“制度铁网”;第三方服务企业需严控权限访问,让“看不见的数据”有迹可循;广大消费者切记“卡密不裸奔,信息要加密”,莫让便捷支付变成“财富漏洞”。“技术革新永不止步,但法律的底线始终清晰——任何利用数字外衣实施的犯罪,终将付出法律代价!”法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