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丽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不好啦!燃气灶起火啦!快灭火!”
2024年12月,天气阴冷,某酒店宴会厅内却暖意融融,宾客们对宴会主人的祝福声此起彼伏,徐四(化名)也沉浸其中。
突然一声惊呼,现场陷入混乱。缘是席上燃气灶突然起火,宾客们惊惶四散,徐四也在慌忙躲避中不慎摔倒,造成右股骨骨折。
后徐四与酒店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了案卷,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具备调解基础,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我们酒店一直定期检查设备,这次起火可能是客人自行点火时使用不当,不应全由我们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并没有进行点火操作,是燃气灶管道脱落,导致燃气泄漏起火。我在酒店消费,他们就该保证安全,现在受伤了,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因酒店未布设监控设施,为更清晰还原事件经过、准确划分责任,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引入证人。
张三(化名)正是当天与徐四同桌的宾客,他在庭审中回忆道:“当时燃气灶上并没有放菜品,所以我们根本没动它......”张三的说法也被同桌的其他宾客予以证实。
有了证人证言,承办法官再次组织酒店和徐四进行调解。“他让我们赔10多万元,这太高了,我们赔不了!”酒店老板抱怨道。
法官结合证人陈述以及法律规定,耐心释法析理:“酒店作为经营场所,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需对消费者在店内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责任......”“我们愿意赔,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酒店老板肯定地回答。
法官也向徐四释明:“酒店虽有责,但赔偿金额需基于实际合理损失......”“好嘛,法官。”
“我就是气他们之前的态度,我又不是不讲理的人!”最终,徐四与酒店达成调解协议,酒店赔偿徐四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并当庭现金付清。
至此,这起因燃气灶起火引发的纠纷在这个初夏得以圆满解决,那份凝结在冬月的寒意也随之消散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