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售房屋 房款该不该给女儿?

  
2025-06-06 14:04:48
     

于虹 吴超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于法官,这面锦旗请您一定收下!”6月3日,当事人许萍(化名)委托其律师专程来到成都金牛法院,将一面书写着 “护残维权彰法义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少年家事庭于虹法官手中,感谢法院守护了其女儿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许萍与其前夫刘飞(化名)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两套房屋归双方的女儿刘小贝(化名)所有,然而离婚后刘飞在许萍与刘小贝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两套房屋处置出卖,且未将房屋出售款交于刘小贝。许萍母女知晓此情况后与刘飞协商无果,故而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于虹法官发现刘小贝系智力残疾人,更加需要父母的情感关怀和经济保障。而刘飞却以其现经济状况较差、已履行对刘小贝的抚养义务为由,辩称有权自由处置房产。面对这一情况,于虹法官多次和双方进行深入交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深入查明案件事实。

在许萍与刘飞签订的离婚协议中,除保护财产分割的内容外,还包括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的安排等多项涉及人身性权利义务的内容,离婚协议各部分内容之间并非完全割裂而是相互牵连。双方离婚时,刘飞对案涉房屋作出的赠与处置,除财产经济利益考虑外,还包含对家庭、对子女的感情、伦理、道德等因素,因此刘飞将案涉房屋赠与给女儿刘小贝的行为,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是一个整体。刘飞因自身原因擅自处置了本应由刘小贝获得的财产,其擅自处分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刘小贝的财产权益,为此,刘飞应当向刘小贝返还房屋出售款170万元。

因家庭纠纷的特别性,法院的释法明理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矛盾点所在,将法理与情理相统一,积极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才能构筑社会的和谐稳定。这面锦旗既是认可,也是鞭策。接下来,金牛法院将会持续深入贯彻释法明理工作,结合法理与情理,以司法的人文关怀点亮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