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李霜霜
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其中,四川检察机关全省6个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10个检察院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丹棱县人民检察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
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