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官司”不收费?

  
2024-07-09 10:15:56
     

王术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联合人民调解,通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一起建筑工程事故赔偿纠纷。张某在某房产项目工地上从事清理脚手架工作时,发生意外高坠事故,该建筑公司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张某向用工单位四川某建筑公司要求后续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到法院咨询。

“法官,我经济困难,没钱打官司。我现在没在法院立案,没交诉讼费,如果在法院外面达成调解,这个调解协议有保障吗?”法官:“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和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官联系建筑公司后,公司表示暂时资金周转比较困难,愿意和张某签订调解协议。经过双方同意,法院通过线上平台将案件推送给了就近的人民调解组织。结合类似典型案例,双方快速达成了一致方案,就在张某所在社区的调解室里,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非诉调解和司法确认有机衔接,既保障了合法权益,又节省了诉讼成本,几天就解决了纠纷,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张某也吃上了“定心丸”。

法官说法:司法确认制度为非诉调解协议提供了司法保障,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有保障等优势,促进了诉与非诉的多元纠纷化解途径的有效衔接。

据悉,近年来,自流井法院依托智慧法院调解平台,主动“走出去”、“请进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协调入驻调解组织13个,选派特邀调解员62名,通过联动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道交调解等,联通“法官+调解员”、“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实现辖区解纷服务站点全覆盖,推进纠纷一站式排查与快处,努力将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