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建议将带薪休假写入集体合同

  
2015-12-10 15:56:30
     

本报讯 (川报集团记者 刘春华)9日,省人社厅发布全省21个市(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调研报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人社厅建议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地方议事日程,同时把带薪年休假纳入集体合同。

仅3成企业全面落实带薪休假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介绍,按照在人社部相关要求,省人社厅近期对全省21个市(州)共2750余家不同类型企业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其中,已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825户,占30%;部分落实的1375户,占50%;没有落实的550户,占20%。

在这次调研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民营企业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知之甚少,对不执行该项制度将会承担的违法责任不清楚,省人社厅认为带薪年休假制度宣传普及力度有待加强。

把带薪年休假纳入集体合同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人社厅建议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地方议事日程,通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制订具体的带薪年休假计划和落实措施,把带薪年休假纳入集体合同或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

省人社厅提出,各级人社部门在办理企业上报集体合同备案时,把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否写入集体合同作为必审内容之一;各级工会组织对已建会企业以检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跟踪督促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