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当自己的办案实践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承办此案的剑阁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黄莉内心的第一感触是:这件事,终于被看见了。
2月4日下午,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会场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广元检察机关针对‘翠云廊’名称被个人抢注囤积为商标的情况,依托公益诉讼办案,推动对相关商标依法予以撤销、宣告无效,促进全市保护性注册‘翠云廊’等知名文化旅游商标30个。”
一场突如其来的“撞名”
事情要从2024年4月说起。剑阁县政府在围绕“翠云廊”申请注册旅游产业相关商标时,意外发现这个早已在当地深入人心、与千年古蜀道紧密相连的名字,早已被一名男子抢先注册。
“翠云廊”不是普通的名字。这条有着“三百里程十万树”之称的古柏道,承载着自秦汉以来的栽植传统,是活着的文物,也是剑门蜀道文化遗产的核心组成部分。当地方政府想用它来推广本地文旅时,却发现自己失去了这个名字的“使用权”。
剑阁县检察院很快介入调查。他们发现,该男子的手法专业且隐蔽:通过跨省注册空壳个体工商户、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抢注囤积了“翠云廊”
“剑门关”“唐家河”“白龙湖”等32件商标,覆盖动物食品、动物寄养及广告贸易等13个大类。“他从未开展过实际生产经营,注册行为与职业毫无关联,纯粹是为了‘囤标’牟利。”黄莉说,“这损害的不只是某个企业的利益,而是‘翠云廊’这类地标所承载的生态文明理念与历史文化形象。”
80个文旅商标的“体检报告”
案件涉及多个县(区)与行政部门,权责不清、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浮现。广元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职能部门悉数到场。“文旅品牌是公共资源,尤其是像‘翠云廊’这样经过长期开发、宣传,已与具体景点形成唯一对应关系的名称,其权益应当归属于社会公众。”一名参与听证的代表表示。
听证会后,广元市检察院向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同时,案件线索被移送,一场跨区域的商标治理行动随之展开。
案件没有止于个案的纠正。2024年9月,广元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多部门共同建立知名文化旅游品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机制的核心之一,是对全市已注册、未注册、可注册的80个本地旅游资源商标实行“分类指导”——如同给这些文旅品牌做一次系统的“商标体检”。“我们推动对本地知名文旅品牌进行商标防御注册,将相关注册工作纳入旅游规划和数据库管理。”广元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孙丽鋆介绍。
与此同时,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川陕甘毗邻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大会,签订联合执法协议,截至目前,已协作查处各类商标案件20余件,对该男子立案调查并处以1.2万元罚款。
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作出回应:裁定撤销“剑门关”商标3件、“翠云廊”商标2件,宣告“翠云廊”商标无效3件。
地方政府也行动起来。剑阁县将“剑门关”“翠云廊”文旅核心保护纳入全县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标申请注册与品牌培育。
案件的影响力逐渐外溢。2024年,该案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列为年度商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5年入选“法治四川建设·十佳检察公益诉讼案例”。而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它为剑门蜀道(翠云廊)荣获联合国“地球家园杰出示范区”称号,悄然贡献了一分法治保障的力量。
检察官说
“看到省检察院工作报告里提到这个案子,内心确实挺感慨的。”孙丽鋆说:“公益诉讼办的常常是‘看不见’的案子,这个过程就像在修另一条‘翠云廊’,一砖一瓦并不显眼,但铺成的路却能长久护住那些古柏,让更多人能走进这段历史。”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止于修复实体,也在于厘清它的名与实。‘翠云廊’这个名字,应该属于每一棵古柏,属于每一条石板路,属于所有珍视它的人——而不应成为某个交易账户里的数字标的。”孙丽鋆告诉记者,如今,“翠云廊”之名已安然回归其本应所在的山水与文化之间。这场由检察机关主导的“正名之战”,不仅厘清了一个商标的法律权属,保障了本地文旅资源的深度开发与正当利用,更捍卫了一段共同记忆的纯粹与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