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发“吸毒记录会被封存”争议,专家解读——“封存”不是删除,更不是遮丑

  
2025-12-25 15:59:39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系列报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开栏语

吸毒记录会被“封存”吗?跟好友私聊发不雅照片或视频违法吗?被打可以还手吗?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即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新法中公众关注的问题,邀请法学专家、律师等进行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本期嘉宾

周湘雄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诉讼法学博士

宇 龙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成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

张 驰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的内容,因短视频账号“南通文旅”的评论“哪位少爷吸了?”引发关注。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含义、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等五大焦点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

这次回应释放了哪些法律信号?封存制度如何正确理解?公众担忧“封存”可能纵容违法行为,法律如何回应这一关切?……针对上述广大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期法治会客厅邀请3名嘉宾进行详细解读。

“封存”的意义

降低“标签效应”,避免一次受罚终身受限

曾几何时,一朝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记录,一度成为许多人一生的“隐性烙印”,终身被打上违法的负面“标签”。部分地区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会对其治安违法记录加以备注,以致于当事人在升学、考公、求职甚至升迁等重要人生关口被“一票否决”。

据央视网报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数合计788.1万件;2019年至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案件在800万起上下。这也意味着,每年都有数量庞大的人因各类治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其中多数是轻微违法。如若当事人终身背负“违法标签”——治安违法记录,显然不利于个人成长发展和融入社会。

“实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目的是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必要的管控和规范,减少和避免被处罚人‘一次受罚、终身受限’。”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公开解读,及时回应了舆论探讨的核心争议。

对此,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诉讼法学博士周湘雄表示,此次法工委的公开回应再次强调了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目的不是消除、删除违法记录,而是对治安违法信息进行必要的管控和规范,以帮助违法人员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驰持有同样观点,他认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是为了使社会危害性较轻的行政违法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社会稳定而增加。“随着社会对‘信用修复’‘再社会化’需求的增加,扩大封存范围有助于为更多人提供重新开始的机会,激发社会活力。”他补充道。

“封存”的界限

封存≠删除,只是不得随意查询、提供、披露

一些公众担忧,“封存是否意味着记录彻底消除?”“记录封存是否是封存所有犯罪记录?”周湘雄表示,记录封存并不意味着消除记录。封存记录只是对违法记录进行合理管控,在法定的例外情况下,有关办案机关和有关单位仍然可以进行查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显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从法规中可以看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并非封存当事人的所有犯罪记录,而是针对“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仅适用于各种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但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二者界限清晰,法律规定明确,不需担心混淆。”周湘雄说道。

“封存不是消除、删除记录,有关违法信息仍然记录在案,但不得随意查询、提供或者披露。“封存”意味着记录仍然存在,只是被‘锁起来’。”张驰进一步分析,在法定特殊情况下,如又犯新罪、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案件调查,司法机关可以解锁查询,并在法律评价时可能被考虑,如构成累犯。

事实上,封存制度并非横空出世。2012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出现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2022年5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张驰认为,理想的封存制度是既不让过去的错误永久束缚个人发展,也不因封存而忽视社会防护,“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让封存成为法律宽严相济的体现,而非简单的‘遗忘’或‘遮掩’”。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成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宇龙也提出自己的担忧:治安违法记录属于政府信息,若封存可能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带来挑战。她希望能够进一步明确封存与公开的界限。

新法规定,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能查询封存的违法记录,且查询单位有保密义务。“这意味着申请查询治安违法记录时,若不属于法定可查询情形,将被拒绝。这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的依申请公开程序有所不同,需要行政机关在处理查询申请时,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可查询的例外情形。”宇龙说,这就要求明确封存与公开的界限,也将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复杂性和操作难度。

“封存”的争议

不是为吸毒人员“遮丑”,风险管控一直都在

针对吸毒记录封存问题,也是社会上反响最为激烈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回应重点指出,我国对毒品犯罪活动一直保持严厉的打击态度,从立法和司法方面均有着严厉的规定和措施。

“从客观上讲,我国是世界上对毒品犯罪惩治最严厉的国家之一。”周湘雄说,封存吸毒信息并非为吸毒人员“遮丑”,为吸毒行为提供庇护。他解释,单纯的吸毒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而属于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治安违法行为。治理吸毒行为的关键在于打击毒品犯罪和促使吸毒者实现戒毒,公布吸毒者信息对于杜绝吸毒行为并无太大助益。

周湘雄进一步分析,实际上,就戒毒人员、吸毒人员信息管控而言,实行封存措施之前和之后并没有实质性变化,有关机关和单位在法定情形下仍然可以进行查询。封存的内容也仅限于个人的吸毒行为,如果行为人既有吸毒行为,又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那么就应按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刑事处罚,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封存范围。

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吸毒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有吸毒史者通常无法从事司机、飞行员、船长等职业;《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目前,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作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这些均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记录虽被封存,但法定监管需求并不受影响。”张驰谈道,法律对严重的违法行为依然保持严厉的打击态度,确保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公众无需担忧封存制度会纵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