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地见效 加快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2025-12-11 18:59:5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婚假最长可休25天,护理假延长至30天,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降的背景下,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备受关注。12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就《条例》修正的背景、核心条款、特色内容等进行了介绍。

据介绍,当前,四川人口结构与全国一样发生深刻变化,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条例的修正,为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修正工作聚焦“优化假期制度、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执行监督”三大核心,对原《条例》作出四方面关键性修改,即确立生育友好导向,明确政府核心职责;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家庭照护需求;新增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缓解企业负担;强化监督追责机制,确保政策刚性落地。

假期如何才能更好落实到位呢?用人单位压力与生育成本如何分担呢?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细化生育休假成本共担的具体措施,真正让“生得起、养得好”从法规条文转化为群众的切实感受。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汝鹏表示,我省将结合实际,在强化生育津贴待遇保障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生育休假成本分担政策,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减轻用人单位压力;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按国家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创建,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