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李霜霜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五届(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历经公开遴选、专家初评、专家终评等评审环节,评选出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和年度提名案例。其中,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邹某某诉四川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入选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2018年7月19日19时许,罗某某在某工地工作结束收拾工具时突然晕倒,立即被送往就近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0月29日,罗某某之妻邹某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市人社局认为罗某某系已超过48小时死亡,亦未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邹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判令某市人社局依法重新作出工伤认定。一审法院认为罗某某应当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死亡),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判令某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审、再审法院认为某市人社局认定并无不当,均未支持邹某某的诉请。
邹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查明,邹某某在工伤认定申请阶段未能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系由于某市没有机构具备对职业性中暑进行诊断的资质,邹某某向多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请求诊断均未被接诊。检察机关依职权协助邹某某获得罗某某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能证明罗某某所患热射病属于职业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该诊断证明书属于行政诉讼新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遂依法向省高院提出抗诉。2024年4月2日,本案开庭再审,某市人社局当庭表示启动工伤认定程序;邹某某表示认可并撤回再审请求。省高院裁定终结再审程序。2024年4月19日,某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决定,认定罗某某为工伤。某区社保中心依法向邹某某拨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内的工伤待遇75.6万元。
2024年6月19日,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社会治理司法、检察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及工伤保险保障工作,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和工伤保险保障体系。
典型意义
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2013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已将职业性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但在实践中将职业性中暑认定为工伤的司法案例数量较少。当事人非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职业病诊断,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协助当事人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进而认定工伤,激活职业性中暑工伤认定相关条款,推动完善职业病防治、认定和保护体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