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首案开审 走私穿山甲鳞片,被告人获刑

  
2024-06-05 11:16:3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男子赵某某从境外走私2.6公斤穿山甲鳞片,被成都海关查获。4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这也是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开庭审理的首例环境资源案件。走私的穿山甲鳞片核定价值为4万余元,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1月19日,赵某某从境外乘坐航班抵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通关,海关工作人员从赵某某随身携带行李箱内的奶粉罐中查获疑似穿山甲鳞片一批。经鉴定,疑似穿山甲鳞片系来源于鳞甲目鲮鲤科穿山甲属大穿山甲,重量2689.46克,经核定,经济价值 47641 元。另查明,被告人曾于2023年4月2日因违规携带象牙制品入境被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在法庭上,赵某某称穿山甲鳞片是朋友赠送,自己对其价值并不清楚,以为可以带入境,准备泡酒用。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两年内曾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受到行政处罚后,又违反海关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监管携带珍贵动物制品入境,且价值2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根据被告人赵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徐翔表示,因穿山甲鳞片和肉在某些地方被错误地认为具有药用价值或被视为美食,导致大量被捕杀。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内立法也将穿山甲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并严格禁止穿山甲及其制品非法进出口。希望本案的依法审判能够教育和帮助人们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改变生活习惯,杜绝对穿山甲及其他野生动物制品的需求,共同努力为全球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今年4月18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活动在天府中央法务区举行,这是最高法在全国设立的第8个实行省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专门法庭。自5月1日正式收案运行以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