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2024-04-11 10:06:0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日,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一次学习(扩大)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开展集体研讨学习。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王树江指出,树优审判理念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树优审判管理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树优审判队伍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全省法院要坚持树优赋能、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刻认识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对标,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出发,找准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坚定用新的生产力理论指导实践,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中心大局中谋划推进。

  要树牢政治意识,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和“如我在诉”的理念,能动履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坚决扛起推进高质量发展赋予人民法院新的更大使命,服务和保障全省集中精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省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入实施“青苗、青蓝、领军、常青”四大工程,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争做“三高六质”法官、“三实五能”干警,不断汇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