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个预和解工作指引出台 为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

  
2024-01-30 15:14:53
     

  本报讯(黎莎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出台成都市首个《关于中小微企业庭外和解、预和解、破产和解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意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依法保护与救治中小微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陷入经营困境但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庭外和解、预和解、破产和解程序高效纾难解困,节约破产成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指引》对预和解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着重通过列举条目明确可以进行预和解的情形,并为体现债权人对债务人企业运营状况的知情权保护,专门设置了“信息披露标准”条款,同时还明确了法院的业务指导功能,以便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早期防护作用。
  
  据悉,双流区法院曾办理全省首例破产和解案。去年,该院通过破产和解、庭外和解的方式,化解两件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化解债权435万余元,庭外和解审结周期仅为41天。双流区法院在总结既往破产和解审判经验的同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学习借鉴江苏地区法院的先进经验做法,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主营业务属于前沿科技、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设置预和解程序,便于人民法院在正式受理破产案件前,充分识别债务人企业和解价值及和解可行性,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提高和解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