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挂牌 打造多用途消费教育“亮点”品牌

  
2023-10-17 10:01:15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文慧)青少年使用游乐设施、乘坐电梯等特种设备,需要掌握哪些安全知识和消费常识?13日,在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挂牌成立的我省首家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会告诉你答案。记者获悉,此次省消委在省特检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旨在加强青少年使用游乐设施、乘坐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掌握游乐设施、电梯乘坐、自救等消费常识,强化安全、科学的消费理念,努力打造集科普宣传、消费引导、权益维护、亲子互动为一体的多用途消费教育“亮点”品牌。
  
  据介绍,自2011年以来,省消委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优质企业、单位,在通信、航空、邮政、金融等领域开展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对传播消费和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消费能力,建设行业领域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青少年使用游乐设施、乘坐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经考察,省消委决定在省特检院设立我省首家未成年人保护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有效期2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2025年9月30日止。
  
  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成立后,省特检院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努力把基地打造成科普宣传、消费引导、权益维护、亲子互动等一体化、多用途的消费教育“亮点”品牌;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消费主体,不断创新和丰富教育形式,形成“一个基地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扩展效应;牢牢把握“特种设备”专业特色,引导未成年人掌握游乐设施、电梯乘坐、自救等消费常识,强化安全、科学的消费理念;充分运用“消费教育”先进设施,不断加强“知识教育馆”“观摩体验馆”“科学实验室”建设,“寓教于乐、以乐促学”提升教育质效;注重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积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来,推动形成消费权益协同保护的共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