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建立全省统一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平台

  
2023-09-26 10:55:15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昨(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审议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建立全省统一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平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托该平台,加大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的统筹协调。
  
  我省是公共法律服务大省,目前已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3.1万余个,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律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资源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
  
  为推动我省由公共法律服务大省向公共法律服务强省迈进,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好的经验、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切实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协同不够、保障不足的问题,经广泛开展调研、了解省外立法经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了本次送审的《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7章60条,含总则、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监督管理、附则。
  
  《条例草案》聚焦“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全省统一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平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托该平台,加大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的统筹协调。
  
  《条例草案》充分结合我省实际,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带一路”和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着眼于打造内陆开放高地、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分别针对智慧服务平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律服务共同体、成德眉资同城化法律服务等作出倡导性规定,体现了四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地域特色。
  
  《条例草案》还结合公共法律服务没有上位法,律师、公证、仲裁等都有单行实体法的实际,注重对公共法律服务中政府部门的职能职责、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构建法律服务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