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案入选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 跨区划一体化办案破解小流域治理难题

  
2023-09-05 10:21:46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靖)昨(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发布一批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检察机关办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领域案件提供规范和指引,我省遂宁市检察机关督促治理跨界小流域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同心河是嘉陵江三级支流的小流域,发源于射洪市,流经大英县后注入嘉陵江二级支流郪江。2021年11月下旬,同心河流域出现大面积水体污染,总磷等多项水检测指标严重超标,其中,同心河射洪、大英交界断面为V类水质。
  
  大英县检察院接到县人大代表反映同心河水质污染线索后,经研判认为受污染流域涉及射洪市、大英县两地,遂上报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检察院启动跨区划一体化办案机制,抽调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骨干成立办案组,射洪市检察院、大英县检察院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3月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办案组通过现场勘验、收集书证、走访附近居民等方式查明:同心河上下游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水葫芦和浮萍泛滥未及时清理、3家养殖户违法网箱养鱼、多处农业农药化肥残留冲刷入河、岸线违法堆放固废等违法情形。上述情形导致同心河水体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等指数严重超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地表水Ⅲ类标准,污染区域面积达9.52万余平方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射洪市生态环境局、射洪市太乙镇政府、大英县隆盛镇政府负有对水环境质量及岸线污染防治进行监管的职责,但未全面履职。2022年4月19日,射洪市检察院向射洪市生态环境局、太乙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对同心河上游水环境开展治理,对岸线固废污染、水产家禽养殖污染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2022年4月29日,大英县检察院向隆盛镇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射洪市生态环境局、射洪市太乙镇政府组织清理同心河流域各类污染物12.5吨,增设岸线监测点12个,拆除违规排污口7处,维修改造污水管网18处,联合开展养殖技术改良升级。大英县隆盛镇政府新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并纳入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现已投入使用。市县两级检察院、河长办等开展跟进监督,确认案涉违法情形得到有效整改,同心河水质经检测已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为解决全市小流域交织带来的污染源发现难、处置不及时等难题,遂宁市检察机关与同级河长办推动建立了“塘长+库长+巡护员”网格化治理小流域模式。截至2023年8月,56名村组干部及群众加入“塘长+库长+巡护员”队伍,对全市小流域堰塘库渠水环境开展巡护,发现并移送处置小流域污染源143处。
  
  【典型意义】小流域是指二、三级支流以下以分水岭和下游河道出口断面为界、集水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相对独立和封闭的自然汇水区域,其水环境质量对大流域生态系统具有重要影响。遂宁市检察机关针对跨界小流域治理难题,通过一体化办案督促小流域上下游行政机关同步治理,并建立“塘长+库长+巡护员”小流域网格化治理新模式,将污染源有效控制在初始状态并及时处置,全市小流域水系更加通畅洁净,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