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试点“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成效显着 纠纷在院平均时间缩短190天

  
2023-08-30 10:07:13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 实习生 刘芸菲)昨(29)日,省高院召开双向考评改革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据悉,自去年我省试点“案件审理期间-纠纷在院时间”双向考评机制改革(以下简称双向考评机制改革)以来,当事人从递交诉状到兑现“真金白银”的平均时间缩短了190天,改革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双向考评机制改革系我省法院在全国首创。“案件审理期间”以案件为对象,评价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审理时长,“纠纷在院时间”立足人民群众司法感受,评价一个纠纷自当事人递交诉状直至最终拿到“真金白银”、实质化解的总时长。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介绍,双向考评机制改革就是把一个纠纷形成的所有司法案件的全部周期视为一体,评估当事人实际感受到的司法效能,以此回应人民群众对感受公平正义的期待。
  
  双向考评机制改革抓关键环节,解决了8个方面的问题,综合提升法院办案质效。一是针对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等不同立案渠道运行不顺畅,完善立案工作规范,解决了立案到审判流转时间较长的问题。二是加强立案时起诉材料的审核,审核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是否具体明确,解决了执行阶段找不到人的问题。三是完善审执联调机制,促进“审执一体化”纵深推进,解决了移送执行时间较长的问题。四是加强“执破”工作衔接,完善“执转破”移送审查配套机制,解决了“执转破”案件移送效率较低的问题。五是规范各类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工作,明确审查期限、立案流程和时限等事项,解决了再审案件立案时间长的问题。六是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进行改革,有效管控上诉案件移送的全流程和各节点,缩减移送周期,解决了上诉案件移送周期长、效率低的突出问题。七是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跟踪指导和审理反馈机制,确保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及时立案审理,解决了提审或裁定再审案件“久拖不立”问题。八是同一被执行人在本地区涉多个金钱给付类执行案件又可集中办理的,以及执行财产涉多个区域的,采取上级法院统一指挥调度,解决了执行效率低的问题。
  
  去年4月到今年6月,成都、自贡、攀枝花、广元、遂宁、宜宾、阿坝、成铁法院先行先试,逐步构建起符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的可量化、可监控并具操作性的双向考评指标体系。目前,双向考评改革试点结束并已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