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强调 不断丰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本库

  
2023-06-14 11:24:33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赵文 熊勇)近日,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眉山市召开,精准分析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成效和短板,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所工作的目标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靳磊对全省司法所工作作出批示。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出席会议并讲话。眉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东武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部署“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作为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整体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建成了20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全省司法所工作正蹄疾步稳向全国一流司法所迈进。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也是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提升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突出政治引领、人民至上、安全首位、创新牵引,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样本库。
  
  会议要求,要突出政治引领,着力创建担当作为的“枫桥式司法所”,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要求融入到创建全过程、各方面。要突出人民至上,着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司法所”,在更高层面回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要优化高度集成的“一站式”服务,优化全业务全覆盖的“专业化”服务,拓展全链条全时空的“智慧化”服务。要突出平安首位,着力创建治理先进的“枫桥式司法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切实发挥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稳压器”作用。要突出机制创新,着力创建服务高效的“枫桥式司法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优化司法所工作布局、强化司法所工作保障,主动融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突出队伍建设,着力创建能力一流的“枫桥式司法所”,始终坚持把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好司法所人员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升司法所干部待遇保障水平,努力把司法所干部队伍培养成为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实的过硬队伍。
  
  会议宣读了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命名决定,并为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公平司法所等80个单位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