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专业人员可担任技术调查官

  
2023-03-29 11:14:55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刘文慧)昨(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二审。在第一次审议及后续意见征求、开展立法调研的基础上,二审稿围绕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方面作出修改完善。
  
  在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处理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可邀请、选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调查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为认定技术事实提供参考。同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违法线索、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等方面的信息互通共享。
  
  在加强特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老字号、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强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情况调查,加强培训和分类指导,在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利用、艺术创作、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等领域引导相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加强川产道地药材、中药品种、经典名方、中药秘方、工艺制法、中药新药研发等知识产权保护。
  
  在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方面,条例草案与省委关于开展集成授权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相衔接,新增规定支持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经济区依照国家和省授权,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公共服务、信用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注重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和实施效益,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构建创新联合体,布局专利池,参与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尝试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明确本省建立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等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健全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交易规范,促进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方面,条例草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方面的职责,营造良好的创新创造环境。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力度;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服务促进机构应加强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实施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业务指导,降低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风险。此外,我省将建立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披露机制,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加强专利开放许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