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努力解决我省水资源供需矛盾

  
2022-07-22 11:41:47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赵文)昨(21)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省司法厅公布《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司法厅,信函方式请寄至:四川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610015;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1830505303@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19日。
  
  据悉,虽然我省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时间上受丰枯季节影响较大且多以洪水形式流失,空间上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腹部的川中丘陵区,人均水资源量不到500立方米,极度缺水。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省用水刚性需求不断增加,用水结构趋于复杂,各行业、各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突显。因此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开展水资源统一调度,做好各行业、各地区、各时段水资源合理动态配置,制定《办法》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必然措施。《办法》将着力于规范全省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增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努力解决我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供需矛盾的问题。
  
  记者看到,《办法》分为总则、调度组织、调度方案与计划、调度实施、监督管理、附则六个章节,共四十六条。明确了适用范围、调度原则、调度名录、调度分类、控制要素、调度方式、资金保障、科技支撑等内容。
  
  《办法》在“调度方案与计划”方面,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洪涝灾害、干旱灾害、水生态破坏事故、水污染事故、航运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水工程运行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办法》在“调度实施”方面,规定了调度实施依据、防洪调度、生态调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处置等内容。强调了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通航建筑物等具有拦蓄水功能的水工程在需要加大下泄流量的情况下,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对河道下游影响范围内产生的水位变幅、影响时段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发出通报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