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夏菲妮)凉山地区受理毒品案件数量断崖式下降,实现历史性转折,今年以来,曾经的重灾区昭觉县、布拖县等6个基层法院无新受理毒品案件。这是记者24日从2022年四川省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信息。会议由省禁毒办、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召开,通报了全省禁毒工作情况,并发布了2022年度四川省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缉毒总队总队长陈忠出席会议。
凉山曾是全省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战场,毒品、艾滋病是凉山脱贫奔康的“拦路虎”。如今,绿色无毒正成为当地的新气象。省高院制定指导意见,有力破解禁毒瓶颈问题,有效遏制了凉山地区的毒品犯罪,助力凉山地区摘掉20余年“毒帽”并持续巩固。数据显示,2021年凉山地区受理毒品案件256件486人,与2017年同比下降82.55%、69.88%。今年以来,曾经的重灾区昭觉县、布拖县等6个基层法院无新受理毒品案件。
以凉山为缩影,全省禁毒工作取得重大成效。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毒品类案件2.8万件,审结2.75万件,判处4.2万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0.22%。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5350件,比2018年下降31.49%。
当下,新型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犯罪逐渐凸显。省高院强化对下指导,引导相关法院调适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思路,重视梳理监管空白,既从诉讼末端从严惩处,更积极推动源头预防。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推动γ(伽玛)-丁内酯等化学品被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委列管为易制毒化学品。
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审查认定工作,省高院制定了审查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等指引性文件。成都、凉山、雅安等地法院深入研究推进规则适用,进一步落实“类案同判”,切实提升毒品犯罪案件规范化水平。目前,省高院正在研究制定《四川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办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