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据条例(草案)》提请审议全面推进数字四川建设

  
2022-06-08 14:33:09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规划》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元。适应新形势、实现新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昨(7)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四川省数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我省将通过立法全面引领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关键的生产要素,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当前,一系列与数据及其安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陆续发布,全国多个省市出台相关数据条例。近年来,对我省大数据应用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先后有69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五件关于数据立法的议案。“制定条例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积极行动,是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务实举措。”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介绍,为有序推进我省数据资源利用,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智慧社会,保持我省在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中的先导性和主动性,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记者看到,《条例(草案)》共九章七十五条。结合我省数据管理现状和需求,《条例(草案)》进一步理顺了我省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数据管理的主体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数据管理部门(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数据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数据相关工作。《条例(草案)》提出全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制定完善数据相关标准,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普查、质量管控、数据校核和考核评价制度,构建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体系。
  
  为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条例(草案)》提出在公共数据共享、标准互认、政务协同、成渝算力枢纽节点共建等领域与重庆市开展合作,推动区域数据协同发展。《条例(草案)》明确,要加强数字技术发展运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数字四川建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建立数据安全责任制,筑牢数据安全底座,依法维护个人、组织对数据享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