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知识产权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知产类审查逮捕案件大幅上升

  
2022-04-27 09:57:1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25日,省检察院发布今年第4号检察公告,公布2021年度四川省知识产权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知识产权类审查逮捕案件大幅上升,共103件259人,同比分别上升71.7%和94.7%。其中,批准逮捕87件182人,同比分别上升74%和93.6%,不批准逮捕91人,同比上升167.6%。
  
  侦查监督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同比上升100%;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0件,同比上升233.3%;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2 件,介入率 78.76%,同比下降5.6%;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9次,同比上升50%;纠正漏捕4人,同比上升300%;纠正漏诉15人,同比上升36.4%。
  
  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次,同比下降33.3%;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3件,同比上升200%。
  
  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43%,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件;受理行政监督案件 5 件,同比上升500%,对行政非诉执行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2021年,知识产权案件统一履行检察职能在我省开始实践。这一模式打破了既往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各自履职的模式,全面审查涉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和事实,实现综合保护效果。同时,开展行政违法线索移送工作,将办案中发现的知识产权行政违法线索移送到行政机关处罚,实现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双向对接。成都市检察院共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6件6人,已落实行政处罚2人,1件案件移送四川省消协提起我省首例消费公益诉讼。
  
  2021年,省检察院、成都市检察院、天府新区检察院依托天府中央法务区,成立三级检察院知识产权工作专班,采用“驻巡结合”办案模式,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在成都、泸州、德阳、绵阳、达州等5地开始试点,成都市检察院对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提级管辖,并将除高新区检察院等4个基层检察院以外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天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集中管辖后,诉讼周期缩短、诉讼效率提高,涉知识产权案件“案-件比”从2020年1:2.32降至2021年1:1.39。
  
  德阳市、绵阳市检察院探索适用知识产权轻微案件刑事和解制度,推进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达州市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办理了舒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体解决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责任承担问题,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