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委、最高检印发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四川一例案件入选

  
2022-04-21 11:20:26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昨(20)日,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获悉,国家监委、最高检于近日印发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要求各级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执法司法理念,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视查办行贿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加大财产刑运用和追赃挽损力度,切实有效预防行贿犯罪,推动反腐败治理取得更大成效。其中,我省雅安市检察机关办理一案入选。
  
  2018年,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涉嫌行贿犯罪线索。经与雅安市公安局沟通,将问题线索移送雅安市监委会。2010年至2018年,刘某东历任某某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副经理、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刘某富经刘某东安排,进入市政公司担任施工班组长。2013年至2018年,刘某东帮助刘某富承接了多个道路建设重大项目。其间,刘某富多次直接或者通过他人给予刘某东(已判决)265万元。2017年4月至5月,刘某富在对某某市某某区南外环路一期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越限定范围,非法采挖连砂石共计25340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认定刘某富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96.292万元。
  
  2019年2月11日,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以刘某富涉嫌行贿罪、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4月23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刘某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刘某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5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某富未上诉,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