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盗伐林木者被判认购“碳汇”

  
2022-04-12 10:34:4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近日,宝兴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中,6名被告人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愿认购了2.4万公斤的“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该案是我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也是宝兴县法院继发出全省首例补栽补种判决和强制执行补种令之后的再一次修复理念探索创新,为全省法院办理环资案件“碳汇”修复提供了“宝兴样本”。
  
  2021年5月,王大志(化名)等6人得知枫树、槭树可卖给商家制作小提琴、大提琴获利。在利益驱使下,王大志等6人产生了结伙盗伐林木牟利的念头。同年5月至9月,王大志等6人先后在宝兴县、天全县境内盗伐7株高大乔木(3棵枫树、4棵槭树),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为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和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宝兴县法院引入“碳汇”修复理念,多次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探讨修复方案,促使6名被告人自愿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认购2.4万公斤“碳汇”,用于修复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虽然按修复作业设计,王大志等6名被告人将补种70棵云杉幼树,但幼龄林固碳能力没有中龄林固碳能力强,需要叠加碳储存量。”宝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故由6名被告人自愿购买一定量的“碳汇”对其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弥补了补栽补种判决不能“第一时间”全方位修复生态的不足。
  
  据了解,“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既是多元化修复性司法的手段创新,更是传统修复性司法工作转型升级为科学化科技化修复的标志。认购金将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按照程序用于生态资源保护,以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