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 加快完善改革长效机制

  
2021-12-16 11:14:25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昨(15)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召开全市法院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提出,全市法院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刻领悟改革试点核心要义。要深入领会改革试点的重大政治属性,精准把握改革试点的价值目标追求,正确认识改革试点面临的机遇挑战,坚定不移地做改革的拥护者、实践者和创造者,一以贯之地为构建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成都法院力量。要聚焦难点、检视短板,靶向破解改革试点推进梗阻。要着力解决一线人员司法能力提升不足、一审程序实质解纷功能不优、二审程序定分止争效果不佳、中基层法院审级衔接运行不畅等难题,重点处理好审判能力提升与审判体系现代化、矛盾纠纷梯次化解与审级职能实质回归、诉讼程序效能释放与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审级指导落地落实与司法效能加力释放、改革试点推进实施与各项改革集成运行之间的关系,全力确保改革试点高效运行。全市法院要统筹部署、强化保障,努力交出一流改革试点答卷。要推动将改革试点纳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总盘子,加快完善改革长效机制,在探索实践中及时总结改革经验。要坚持问需一线,强化人本关怀,确保改革试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切实让当事人享受到在中基层法院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的改革红利。
  
  据了解,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推动完善我国诉讼制度,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最高法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